Wednesday, November 19, 2008

签证

申根签证 (摘自百度,http://baike.baidu.com/view/639689.htm)

1.渊源

申根(Schengen)是卢森堡东南端一个人口不足450人的宁静小城。

1985年有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五国在这里共同签署了“关于逐步取消边界检查的条约”。加入条约的国家即简称为申根国家,取得申根国家的签证就是申根签证。

在这条约中明确规定:成员国中的公民可以任意出入成员国的国境而不需要办理签证手续,成员国以外的外籍人士,只要取得了成员国中一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内自由出入各成员国国境,而不需要再办签证,也可以在任何一个申根国家入境通行。乘坐申根国家之间的飞机航班就像乘国内航班一样,无需办理出入境手续。
从2007年12月21日起,《申根协定》参与国的范围将由目前的15国扩大到24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9个2004年才加入欧盟的国家也将成为申根大家庭中的成员。《申根协定》的“边界”将再一次得到拓展。

2.分类和申请申根签证的种类及申办办法: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使用的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个人怎样办理申根签证?

第一步:准备好8项相关资料
1申根国家的邀请函
2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个人护照
3护照照片10张
4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名片2张
6个人存款证明
7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8所在单位的担保信,中英文各一份。
第二步:去相关国家的驻华使馆办理
准备好相关资料后,需要去相关国家的驻华使馆办理。一次去若干国家的,通常向第一个抵达的国家或停留最长时间的国家大使馆办理。(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申根协定还包含以下原则:
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其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
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
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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